關于推薦學校黨委巡察人才庫候選人的通知

作者:發布時間:2022-08-25浏覽次數:225


各基層黨委、直屬黨支部:

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進一步完善巡察工作,充分發揮人才作用,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進,根據《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和關于推進實施巡察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經學校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從學校各單位挑選優秀人員,組建學校黨委巡察工作人才庫。現将推薦巡察工作人才庫候選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1.中共正式黨員;

2.政治原則性強,理想信念堅定,對黨忠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黨中央保持高度一緻;

3.堅持原則、敢于擔當、公道正派,清正廉潔,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秘密,嚴于律己,無違紀違法行為

5.熟悉黨務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具有較強的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溝通協調、文字綜合能力;

6.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要求,愛崗敬業,甘于奉獻,抽調期間能确保全程參與巡察工作;

7.具有黨務工作經驗的人員優先推薦

二、推薦方式及程序

1.單位推薦:

各單位請對照條件推薦人員,填寫《巡察工作人才庫人員登記表》《巡察工作人才庫人員信息彙總表》(見附件1、附件2),報送學校黨委巡察辦公室(下簡稱巡察辦)

2.個人自薦:

有意向同志可對照條件,填寫《巡察工作人才庫人員登記表》《巡察工作人才庫人員信息彙總表》(見附件1、附件2),直接報送巡察辦(辦公樓515室)。

3.巡察辦會同相關部門對推薦人員的政治表現、業務能力、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查,經學校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後,擇優納入學校巡察工作人才庫。

三、管理使用

1.統一調度,集中使用。發揮巡察人才庫入選人員的積極作用,有計劃地抽調巡察人才庫人參與巡察工作,保障巡察專業隊伍相對穩定。對不适宜繼續從事巡察工作的,及時調整出人才庫。每次巡察前,根據工作需要,由巡察辦商組織部、人事處提出抽調人員建議,經學校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後通知相關單位。被抽調人員進入巡察組工作期間,由學校巡察組管理和使用,巡察結束後,返回原工作部門。

2.科學調配,動态管理。人才庫實行定期調整與日常調整相結合,原則上每年集中調整一次,巡察辦準确掌握巡察幹部思想動态、工作情況等,會同巡察工作人員派出單位黨組織以及校黨委組織部門做好對參與巡察工作人員的動态管理工作。

3.定期教育培訓。巡察人才庫入選人員的學習培訓由巡察辦牽頭負責,并建立學習培訓檔案,人才庫入選人員要按照規定參加上級和學校組織的巡察工作專業培訓,不斷加強政策法規和巡察業務知識學習,切實增強巡察幹部發現問題能力、談心談話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綜合協調能力,盡快成為巡察工作的行家裡手。

4.工作績效評價。對被抽調進入巡察組參加巡察工作的人員,巡察結束後由巡察組出具工作表現鑒定意見,經巡察辦初核後,向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對于其中表現特别優秀、能力特别突出的,巡察組會同巡察辦出具鑒定意見,向組織部門進行推薦,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巡察人員相關表現由巡察辦及時向派出黨組織、部門反饋,并列入幹部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1.巡察人才庫推薦工作在學校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巡察辦牽頭,會同組織部共同負責,要把巡察人才庫建設成為培養、鍛煉、使用、輸送幹部的有效平台。

2.各推薦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人才庫建設作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培養和鍛煉幹部的重要舉措,作為當前巡察工作隊伍建設的重要内容,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和要求,認真遴選優秀幹部、後備幹部優先納入巡察人才庫,确保巡察人才庫人選的質量。

3.各推薦單位要統籌整體工作,嚴格遴選标準,廣泛征求意見,确定推選人員,做好政策、制度的解釋工作,履行好相關會議決策程序,确保推選工作有序進行。

五、報送要求

請各單位黨組織務必通知到每一位黨員,并于8月31日前将《巡察工作人才庫人員登記表》《巡察工作人才庫人員信息彙總表》(見附件1、附件2)的紙質版(一式一份)加蓋基層黨委(直屬黨總支、黨支部)公章後報送巡察辦(辦公樓515房間),電子版發送至郵箱xuncha@baodi365.com

聯系人:任國恒  電話:8178609

 

附件1:巡察工作人才庫人員登記表.docx

附件2:巡察工作人才庫人員信息彙總表.docx


 

                                  黨委巡察辦公室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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